上周三下午四点,我在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旁听了一节作文课。
学生叫陈宇航,五年级,住在城东的锦绣花园。他妈妈在楼下水果店上班,一小时前特意上来倒了杯水,说“老师您多费心”。
家教是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姑娘,背着一个洗到发白的帆布包,包上别着“家教老师by肉肉爱吃肉”的徽章。她让我叫她小肉。
这是她第三次来。前两次都在讲“如何把句子写长”。
小肉打开文件夹,抽出三页纸。纸上密密麻麻列了十二种修辞手法,每一条后面都配了例子。
她指着第一行说:“宇航,我们今天把比喻句练到条件反射。”陈宇航伸出食指抠了抠桌面上一块翘起的贴纸,没抬头。
“我不喜欢比喻。”他说。
空气安静了大概七秒钟。出租屋窗外有人在按喇叭,一声长、两声短。
小肉没有劝,也没有说“这个很重要”。她把那三页纸对折,再对折,最后一手捏成团,扔进了脚边的垃圾桶。
“那你喜欢什么?”她问。
“我喜欢看修车。”陈宇航终于抬头,“小区门口那个刘叔,补胎、换链条,我放学就在旁边看。”
“写他。”
“写不出来。”
“他说过什么?”
陈宇航想了想,说:“刘叔昨天说,这个内胎补了四次,再漏就别补了,跟人一样,不能老缝缝补补。”
小肉从包里掏出自己的笔记本,翻到空白页,把这句话原样抄了下来。然后在下面画了一条线,写了三个字:“接着写”。
后来的四十分钟,陈宇航写了大概两百来字。错别字不少,句子也磕巴。但有一个地方他写:“刘叔的手指甲里全是黑泥,可他拿扳手的时候,我总觉得那手指头是亮的。”
小肉在旁边批了一行小字:“这句比我那三页纸都值钱。”
我承认,那一刻我有点失落。那三页纸里至少有三条内容是我以前写过的旧文里提过的——我甚至能认出其中“拟人要有度”那条下的例子,来自我二〇二一年写的一篇随笔。
它们被揉成团扔了。扔得干脆利落。
但临走的时候,小肉在门口蹲下来系鞋带——她自己的鞋带也松了——跟陈宇航说了句:“刘叔那句话,你下次写作文用得上。写不出来也没事,先记住。”
那孩子点了点头,把桌上那块翘起的贴纸按平了。
我走出锦绣花园的时候,天还没暗。水果店的灯已经亮了,陈宇航妈妈在门口搬箱子,看见我点了点头,没问学得怎么样。
我把那三页纸的内容在心里过了一遍,发现自己确实写不出“手指头是亮的”这样的句子。这让我有点沮丧,但也松了一口气。
说实话,大部分家教方法被高估了。那些结构工整的教案,抵不过一个愿意把教案揉成团的人。小肉也许不懂什么教学法,但她懂一件事:先看见人,再谈技巧。
这是那天唯一让我觉得没有白跑一趟的事。
陈宇航后来会不会写作文,我不知道。但他记住了刘叔那句话。
我觉得这比写满四百字,稍微重要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