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两点十七分,我又点开了那个文件。
文件名是一串很长的数字,没有后缀说明,是别人转给我的。
双击之前,我倒了杯水,把台灯调暗了一格。这个动作我后来想起来,觉得有点荒唐。
画面里是一个穿白色丝袜的女孩,站在一间很普通的屋子里。墙上有半张没撕干净的旧海报。
九秒。比我想的短。
我把进度条拖回去,第四次。这次我关掉了声音。
我们编辑部的老陈——就是负责审核合规内容的那个——上周跟我聊过一句。他说,看这类东西,先关声音,你会发现眼睛会诚实很多。他说这话的时间是 6 月 18 日下午,会议室 B,他手里攥着一支没水的圆珠笔,一直按。
我照做了。确实,声音一关,剩下的就是动作、光线、构图。
还有尴尬。
一个非常具体的尴尬:这类内容被叫做「视频」,但它在观看行为上更接近一张被反复揉皱的纸。
我个人的看法可能不太受欢迎:这段东西之所以被传播,不是因为它暴力,而是因为它廉价地满足了某种观看的窥私欲,然后把它包装成一个「事件」。
我承认这句话有人会不同意。
有人会说它涉及的是安全问题,不是观看伦理。这个说法有道理,我记下来。
但我的困惑没有减少。
问题在于:我在写这个页面的时候,用的词是「详情文章」,标题是那个关键词。也就是说,我正在做的事,和我批评的事,边界在哪里?
我停下来,去冰箱拿了个橙子。切开,吃了两瓣。
回到桌前,我打开了存档目录,翻到三个月前的一条记录:6996最新版本 那次更新后,我们讨论过一次内容分级的问题,没讨论完。
又翻到一篇更早的旧文,是讲菲律宾某部电影的,高空禁爱 菲律宾,那篇我也是写到一半就停住了。原因类似。
不是没想法,是我发现自己越写越像在给一个东西做说明书。
说明书是有用的。但说明书不会问:为什么有人想读它。
下午去了一趟城南的旧书店。老板姓周,六十多岁,认得我。
他问我在忙什么。我说,写一段影像的观察。他说,影像好写,人难写。
我问为什么。他把一摞书往架子上推了推,说:因为影像不会反驳你。
我把这句话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,时间 15:42。
回家的路上,我一直在想那个白丝的女孩。
不是想她是谁。是想她知不知道,她出现在多少个凌晨两点十七分。
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。
所以这个页面,我决定就写成现在这样:一个还没有答案的页面。
如果你也在做类似的事,也许你会懂。也许不会。
顺便说一句,我后来把那个文件删了。删除的动作比打开它轻松得多,这个反差本身就值得写一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