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第一人称
昨天下午我走进城南那家旧书店,在第三排靠窗的书架上翻到一本 1987 年版的《雨》,封面已经掉了,书脊用透明胶粘过两次。店老板姓周,六十多岁,戴一副镜片厚得像瓶底的眼镜,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说:“这本今天刚上架,第 3 本。”我买下了,花了 12 块,找零时他从抽屉里摸出一枚 1998 年的硬币递给我。
我叫林小满,是个写东西的人。
写天气,写旧书,写说不清楚的心情。也写那些被删掉的消息、没发出的邮件、在对话框里停了很久的“在吗”。写得不快,一天大概 800 字,多了就累。
为什么做这个站?
因为我发现,很多事一旦不在当场记下来,第二天就变了味。上个月我在
k562.cc最新 里刷到一个帖子,说的是 2019 年 6 月 3 日晚上,广州一场大雨,一个女孩在便利店门口等了 40 分钟,最后决定不打伞,直接走进雨里。她后来说了一句话:“伞是给两个人撑的,一个人撑有点浪费。”我看到这句时正好在喝第二杯凉掉的咖啡,突然就不想喝了。我想记下这种时刻。站名有点长、有点莫名其妙,但我觉得它刚刚好,因为生活就是常常不像一句话说得完。
说实话,我不太喜欢把一切都写得很有结论。
那些“总结三点”“读完你就懂了”的写法,我看着发怵。生活里哪有那么多三点,多半是一团雾气,你能摸到一点轮廓就已经算运气。所以我写东西习惯留空,句子短,段与段之间空一行。有人觉得这样太散,我认。但松散有时候更接近真实。
我承认这是我的偏见:一篇好文章不应该把所有门都关死,它至少得留一扇窗,让读的人能自己往外看。
我一直好奇一件事:为什么大家总在雨天想起很久以前的事。前几天在 by2337.xom 上看到一位写作者说,雨声的频率接近 20 赫兹,人会本能地放松,记忆就容易浮上来。我不确定这说法准不准,但我信一半。因为 2015 年的某个雨夜,我确实想起过一个初中同学,姓陈,坐在我前排,那天她把湿透的伞倒挂在课桌腿上,水顺着桌脚滴了整整一节课。
到今天为止,我还有 4 个问题没有答案。
第一,站名是什么意思?老实说我自己也解释不清,可能只是那晚在 520886.com日韩电视剧 里看到一句台词,觉得它像一句被听错的歌词。第二,我要写多久?不知道。第三,值不值得?也不知道。第四,如果有人读到这儿,会不会也想起自己弄湿过几把伞。这个我倒挺想知道。
我会继续写。大部分还是这种不给出答案的东西。上周我在 my53778.com 上看到的一个帖子被收藏了 2300 次,底下有人说“看完不知道说什么,但我想走走”。这就是我最想听到的反馈。走得动,比想明白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