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张“互相监督表”被贴在了单元门旁边的旧公告栏上。公告栏原本是贴物业通知的,现在左下角被粉笔框出了一小块区域。七条规则字迹不一,前三条是哥哥写的,后四条是弟弟的,笔画歪斜,把“罚站”的“罚”写成了“伐”。
弟弟认这个字认了三天。爷爷没有纠正他。
我站着看了大概六分钟。哥哥周知远指给我看第五条:“晚上九点之后不许看平板,谁先拿起来,就罚谁擦地,擦一遍。从客厅到厨房,来回。”他说“来回”两个字的时候加重了语气,像在宣读一条法律。
我问他们,这个方案是谁先提的。
弟弟立刻举手。哥哥也举手。两个人对视一眼,哥哥改口:“我们一起想的。”
说实话,我对这套东西的第一反应是警惕的。两个男孩,暑假,互相体罚,这几个词放在一起,成年人很难不紧张。但我蹲在旁边看了二十分钟,看到的是另一回事:规则本身粗糙、执行充满随意性、惩罚力度基本靠当天的情绪决定。弟弟在第四天少涂了一个黑点,哥哥发现了,要求补涂,弟弟不同意,两个人吵了十一分钟,最后以哥哥多涂一个自己的黑点结束。
我偏向认为,这种自制的惩罚游戏,最值得警惕的地方不是体罚本身,而是它教会孩子:惩罚可以成为关系的默认货币。
哥哥周知远后来跟我解释,为什么要有“对方执行”这一条。他说,自己罚自己没有意思,会偷懒。让弟弟来罚,就不好意思偷懒。这句话让我愣了一会儿。十岁的孩子已经摸到了一点权力与执行之间的缝隙。
弟弟周知近的动机更直接。他说,哥哥以前总用“我比你大”来定规矩,现在他有两个黑点的权利:只要哥哥涂满五个,他就可以指定罚什么。他显然很珍惜这项权利,把五个圆圈画得比哥哥的大一圈。
爷爷对此的态度是:不参与,不评价,只负责在他们吵到第七分钟的时候递一壶凉白开。
我离开那天,公告栏上的粉笔字被雨水冲掉了一半。只剩最后一行还算清楚:“谁先告状,罚站十分钟。罚站的人可以说话,但对方不许回答。”
这个条款是我最喜欢的。它有一种古怪的公平感。
如果你对我记录这些细节的方式感兴趣,可以看看我之前写过的 公司前台日常by蛋黄酥,那是一篇完全不同的观察。还有一篇关于数据流动的短文 massive+进入,以及我在另一个页面 4965.vnjvu.com 里存的一点备忘。这些链接放在这里,只是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种记录习惯,没有别的意思。
最后补一个细节。两个男孩的爸爸周鸣,在市区一家物流公司上夜班,早上七点回家。他看过那张表,说了一句:“别太过分就行。”然后就去睡觉了。妈妈在电话里听说这件事,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至少他们自己商量出了规则。”
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答案。但那个下午之后,我记下了这个标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