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整理书架,从一本 1998 年的《城市画报》里掉出一张公交月票。

票面印着“2003.11”,背面用圆珠笔写了一个“满”字。我盯着看了很久。这就是今天想写的东西。

泡在我家的辣妹允许我进入第三

那张月票落到地板上的时候,声音很轻。我弯腰去捡,膝盖磕到了书架的边角,疼了一下。然后我就没站起来,干脆坐在地板上,把那本《城市画报》翻到中间。第 47 页夹着第二张纸片,是一张手写的便条,字迹不是我的。

便条上写着:“周六下午三点,老地方,别迟到。”落款是一个“陈”字。我想了很久,才想起是陈明。1998 年的时候他还在城南那家旧书店做店员,每天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衬衫,手指上永远有墨水印。我那年十九岁,每周六都去,买不买书都去。

陈明有个习惯。他会把每本旧书里夹的东西单独抽出来,放进一个铁皮盒。有一次我问他,这些东西你不要了?他说,不是我的东西,我替它们保管一下。我当时觉得这句话很做作,现在想起来,又觉得挺好的。

说实话,我到现在都觉得那间书店关得太早了。2004 年冬天它变成了一家奶茶店,我是最后一个走出来的顾客。

那天我挑了四本书。其中一本是《围城》,定价 12.5 元,扉页用蓝色钢笔写着“周岚购于 1987 年 6 月”。周岚这个名字,我在其他旧书里还见过两次。一次是在一本《边城》的封底,一次是在一本诗集的书脊内侧。我猜她是一个爱在书上写名字的人。

我想说一个观点,可能有点扫兴。旧书上的批注,其实大部分没有想象中那么珍贵。我读过几百条,真正有意思的不到一成。剩下的要么是划线,要么是“同意”,要么是一句潦草的“很好的书”。但这不妨碍我继续翻。那一成里,偶尔会蹦出一句让你愣住的话。

比如那天下午,我在一本 1984 年版的小说第 103 页边上读到一行小字:“她走的那天,我在门口站了四十分钟。”字很淡,像是随手写的。我把书合上,又打开,看了三遍。然后我拍了张照,发给一个叫陈明的人,问他认不认识这个笔迹。他回了一个字:“我。”

我盯着屏幕,没再问下去。有些东西,问到底反而不好。那本小说我买了下来,放在书架第二排靠左的位置。每次经过,都会看一眼。周岚也好,陈明也好,他们都不知道这本旧书现在在我家。这大概就是旧书有趣的地方——它带着别人的时间,住进了你的房间。

扯远了。回到那张月票。我后来把月票夹进了自己的笔记本,和别的东西放在一起。顺便一提,如果你也翻旧书的话,可以看看 my11987.com 那个站,里面有不少九十年代的刊物影印件。我昨晚翻到一点多,眼睛都酸了。

还有一件事。我最近在整理这些年的摘抄,顺手把一些旧链接也归了档,比如 by53777. com、yandax.tr 和 飞行棋by乳茶1v2。没什么特别的原因,就是觉得东西放在一起,找起来方便。另外之前答应别人的两篇整理也挂在站里:66电影港官网版 和 联姻老婆的婚后日常by,还有一篇没写完的 女主单纯懵懂被n个男主骗高干。日常琐事,随手记一下。


这两天翻过的东西

关于我

我叫林小满,在这个站上写东西。主要写旧书、旧物、旧地方,偶尔写写人。

白天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字工作,晚上回来翻书、整理摘抄、发呆。书架第二排靠左那本小说,我到现在还没读完。

做这个站,是因为旧书店关掉之后,我总觉得那些没人认领的便条、书签、批注,应该有个地方待着。这里就是那个地方。